导读:文科股份:国盛证券关于文科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的核查意见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科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文科股份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1月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0,000,000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2.92元/股,共计发行100,000,0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23年3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512,767,053股增加至612,767,053股。
2.股份发行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本变化情况自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完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导致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636,268,431股,其中限售的股份为164,818,000股,占总股本的25.90%。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份为10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15.7166%。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自2024年1月2日起,公司全称由“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科园林”)变更为“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1名,为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该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如下: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日期 |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一、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一)确保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领薪。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且该等体系完全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二)关于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干预其资金使用。5.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双重任职。(三)关于上市公司机构独立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产生机构混同的情形。(四)关于上市公司资产完整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2.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五)关于上市公司业务独立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二、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公司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2.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与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按照公平、 | 2021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