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怡亚通: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83证券简称:怡亚通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截至公告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被担保对象中有6家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合并报表内的担保
(一)担保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2025年度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相关控股子公司拟向其股东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由公司为部分控股子公司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5,250万元(含)的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四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对部分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授信额度进行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8)。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
议案》,根据2026年度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相关控股子公司拟向其股东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由公司为部分控股子公司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8,880万元(含)的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5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对部分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授信额度进行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1)。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近日,公司分别就7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与银行签订了担保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福建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2、北京怡佳永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右安门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右安门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北京怡佳永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北京怡佳永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坛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坛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广西怡亚通大泽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
4、怡通能源(深圳)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5、厦门迪威怡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厦门迪威怡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6、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8,000万元。
7、北京怡福康宝商贸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北京怡福康宝商贸有限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门头沟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900万元。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门头沟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900万元。
(三)被担保人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名称 | 过会预计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前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后的担保余额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
| 福建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 5,000 | 1,000 | 6,000 | 4,000 |
| 北京怡佳永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4,000 | 0 | 3,000 | 3,000 | 1,000 |
| 广西怡亚通大泽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45,000 | 24,000 | 4,000 | 28,000 | 17,000 |
| 怡通能源(深圳)有限公司 | 7,000 | 5,000 | 1,000 | 6,000 | 1,000 |
| 厦门迪威怡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3,300 | 0 | 2,000 | 2,000 | 1,300 |
| 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 | 21,200 | 0 | 8,000 | 8,000 | 13,200 |
| 北京怡福康宝商贸有限公司 | 10,350 | 7,000 | 1,900 | 8,900 | 1,4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