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海圣医疗: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圣医疗”)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海圣医疗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28号);2026年2月9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6〕137号);公司股票于2026年2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11,294,11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2.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2,757,651.5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9,319,442.68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438,208.84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2月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5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已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原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1 | 麻醉监护急救系列医疗器械升级扩产及自动化项目 | 24,843.20 | 17,390.24 | 5,100.00 |
| 2 | 研发检测中心项目 | 17,671.81 | 13,897.30 | 4,100.00 |
| 3 | 营销服务基地建设项目 | 5,755.00 | 5,755.00 | 2,143.82 |
| 合计 | 48,270.01 | 37,042.54 | 11,343.8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