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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能源: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导读:宝丰能源: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宁夏 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 年3 月4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职工 董事履历详见附件。

张华先生将与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张华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董事、职工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张华先生简历

张华先生,1985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026年1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此前,张华先生还曾 担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事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

张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职工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证券 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中查询,张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完成了张华先生的诚信档案查询工作。经查询,张华不存在相关规定所要 求的不得担任公司职工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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