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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德新材: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导读:信德新材: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49证券简称:信德新材公告编号:2026-017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分配基准:2025年度。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618,721.78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808,357.87元。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6,062,751.4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0,713,353.55元。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利润分配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80,835.79元后,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10,713,353.55元,资本公积余额为2,351,700,107.72元,其中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2,339,360,831.56元。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积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出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02,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060,000股后的股本100,9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分红30,282,000元(含税);同时,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2,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060,000股后的股本100,94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40,376,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42,376,000股(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公告披露后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发生股权激励归属等使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红利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拟实施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说明:

(1)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30,282,000元(含本次),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8.41%。

(2)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不适用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0,282,000030,306,420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