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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饮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导读:东鹏饮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东鹏饮料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现就审计委员会2025 年 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构成合理,能够确保独立、专业地履行 职责。

报告期内,因公司董事会换届及增选独立董事,本委员会成员发生变更,具 体情况如下:

2025 年1 月1 日至2025 年4 月2 日,本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洪斌先生(担 任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赵亚利女士、职工董事代表林戴吉先生三人组成。

2025 年4 月2 日,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自2025 年4 月2 日起至2025 年12 月31 日,本委员会成员 变更为独立董事戴国良先生(担任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李洪斌先生、独立董事 赵亚利女士。

全体委员均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保证足够的时 间和精力有效履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本委员会共召开了6 次会议。所有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通 知、议案材料均及时送达全体委员。会议就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 外部审计机构聘任及评估、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委员们认真 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基于专业判断独立、审慎地发表意见,相关决 议均经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记录完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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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委员认真阅读会议材料,积极了解情况,对会议议案展开 讨论,最终形成会议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财务报告流程,审阅财务信息

2025 年度,我们认真审议拟提交董事会的财务报告,与财务总监以及外部 审计机构就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计关键事项等进行确认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二)指导与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本委员会审议了内部审计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监督其工作进 展。本委员会认为,2025 年度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司的组织架构下独立开展审计 工作,工作计划执行有效,在财务审计、内部控制检查、合规性监督及专项调 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完善公司治理、强化风险管控提供了支持。

(三)评估与协调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本委员会负责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审计工作质量进 行评估和监督。

评估审计机构:本委员会对德勤华永的独立性、专业团队构成、审计计划 及程序、过往审计工作质量等进行了审阅和评估。本委员会在管理层不在场的 情况下,单独与德勤华永进行了沟通,听取了其对审计独立性、与管理层沟通 情况等方面的声明。本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在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遵守了 职业道德规范,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性,勤勉尽责,审计服务质量符 合要求。

提议续聘:基于上述评估,并考虑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本委员会同意向董 事会提议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审 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审核审计费用:本委员会对2025 年度审计费用的合理性进行了审核,认为 其与审计工作量、行业水平相匹配,定价公允。

(四)审阅内部控制有效性

本委员会监督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执行。报告期内,本委员会审 阅了《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结合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内部审计工作的发现,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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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委员会认为,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并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公 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 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五)审核关联交易事项

本委员会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本委员会认为, 相关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履行其他职责

本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可能存在的财务及经营风险,并听取了管理层关于 相关风险及应对措施的汇报。本委员会就提升公司财务管理和内控水平提出了 专业建议。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勤勉、审慎、独立地履行了各项职责。通过有效监督财务报告流程、评估内外部 审计工作、关注内部控制与关联交易,本委员会在确保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保障外部审计独立性等方面发挥了 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委员会将继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续关注公司内 外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公司财务运作、内部控制体系及重大风险的监督与评估, 不断提升履职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3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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