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飞沃科技: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谭光荣)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谭光荣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在2025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交流,认真阅读会议相关材料,审议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献言献策,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2025年度(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谭光荣,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2022年3月至今,任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研究会副会长;2021年11月至2024年11月,任长沙市税务学会副会长;2021年12月至2024年12月,任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2023年1月至今,任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7月至今,任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山河星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教学科研岗“教授”工作;2025年9月至今,任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本人应参加3次,并亲自出席3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平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监督指导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本人认为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2025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依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决策的支持监督作用,主持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审阅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提交给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内部审计报告;并积极参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了解行业专业人才趋势,收集相关专业人才信息,为公司做好人才储备。
2025年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 会议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内容 |
| 2025年9月17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 《关于向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2025年10月18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2025年11月13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2025年年报审计方案>的议案》 |
| 2025年9月17日 |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