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张小泉: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26 年4 月9 日、2026 年4 月10 日、2026 年4 月1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1.71%(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 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通讯结合现场问询等方 式,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 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除已披露的公告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 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2026 年4 月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 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经向公司合并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 控制人询问并收到书面回函,公司合并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
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及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向公司第二大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集团”) 询问并收到书面回函,张小泉集团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及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张小泉集团已经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裁定 受理重整程序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目前正在推进张小泉集团重整投资人招募工 作,相关事项前期已经披露。
7、经核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8、股票异动期间,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 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6 年1 月15 日披露了2025 年度业绩预告,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上述业绩预计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年第 一季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6 年4 月28 日,目前相关编制工作正常进行中, 不存在需说明或单独披露差异的情形。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届时请关 注公司的定期报告。
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审慎决策。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相关主体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