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大洋生物: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汪贤玉、汪贤高)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大洋生物股票代码:00301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汪贤玉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江南一庄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22号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汪贤高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江南一庄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22号
权益变动性质: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
2026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大洋生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大洋生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信息披露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汪贤高于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
月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减持47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71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汪贤玉、汪贤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199,2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1%。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释义 ...... 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 5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6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 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7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7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1
一、备查文件目录 ...... 11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 11
附表 ...... 12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4―上市公司、公司、大洋生物
| 上市公司、公司、大洋生物 | 指 |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汪贤玉、汪贤高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准则第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报告书 | 指 |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