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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友科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导读:常友科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友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常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12日出具《关于同意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0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常友科技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80,000股,并于2025年3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4,307,87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3,227,87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4.993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08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68%。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6,684,984股,共涉及限售股股东20名,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5.0876%。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6年3月4日(星期三)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形成的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与实际履行情况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承诺类别承诺方承诺内容
股份限售承诺赵旦、姜绪荣、苏州青域知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福田区杉创中小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拓邦投资有限公司、黄跃群、广西钦州中投建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潍坊伟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诚、韩明祥、常州艾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杉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上市后备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溧阳从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绍先、共青城久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西钦州中投嘉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亚飞、青岛从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翰裕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常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12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在常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常友科技股份,也不由常友科技回购本单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等股份。 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本人减持股份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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