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容百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2026 年2 月2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6 年2 月27 日以 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 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 名,实到董事9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指定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议案》
因个人原因,杨扬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 任何职务。经总经理白厚善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 议同意,董事会决定在公司未正式聘任新的财务负责人之前,暂由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张慧清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本次代职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正式聘任新任财务负责人并就任之日止。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财务负责人的遴选工作,并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暨指定董事、副总经理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2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