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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西飞: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导读:中航西飞: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2 月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6 年2 月27 日,公 司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同意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3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38,936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194%。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2 月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781,149,071 股 减少至2,780,610,135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781,149,071 元减少至 2,780,610,135 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有权 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将按法 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 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 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 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同时携带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通过现场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债权 申报,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 14:00-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 中航西飞财务共享中心

3.联系人:杨楠

4.联系电话:029-86846963

5.传真号码:029-86846031

6.电子邮箱:zhfj000768@avic.com

7.邮政编码:710089

8.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 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债权的, 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申报文件或邮件标题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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