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航西飞: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2 月27 日(星期五)下午14:2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 年2 月2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2 月27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西安空地勤保障中 心第六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韩小军先生
(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64 人,代表股份1,549,503,9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1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7 人,代表股份1,217,521,9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77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57 人,代表股份331,982,07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369%。
(二)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59 人,代表股份28,843,2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9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56 人,代表股份28,744,677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6%。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4,537,0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94%;反对4,871,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4%;弃权95,579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876,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795%;反对4,871,39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892%;弃权 95,57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14%。
(二)批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3,837,1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43%;反对5,423,1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0%;弃权243,716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176,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531%;反对5,423,105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020%;弃权 243,7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50%。
(三)批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4,269,5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22%;反对4,99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7%;弃权234,784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608,7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520%;反对4,999,7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340%;弃权 234,7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40%。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26 年2 月28 日巨潮资讯网)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耿辉、李洁。
(三)律师意见: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一)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