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无人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票交易连续3 个交易日内(2026 年3 月2 日、2026 年3 月3 日和2026 年3 月4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 之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已于2026 年2 月27 日披露《2025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3),预计公司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301,585.14 万元,同比增加340.11%;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857.49 万元,同比增加264.28%;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15.35 万元,同比增加 169.00%。该业绩快报所列示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3日和2026年3 月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主营业务未发 生重大变化,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之 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并购重组、股份 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 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 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 事会也未获悉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二级市场股价近三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公司股价短期 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已于2026年2月27日披露《2025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3),预计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01,585.14万元,同比增加340.11%;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857.49万元,同比增加264.28%;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15.35万元,同比增加169.00%。
该业绩快报所列示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5年年度 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经济参考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 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 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 及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