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沙河股份: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 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3 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 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1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6年3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四楼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提案编码 | | 备注 |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 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 (11) |
| 2.01 |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 √ |
| 2.02 | 标的资产 | √ |
| 2.03 | 交易对方 | √ |
| 2.04 | 交易对价 | √ |
| 2.05 |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 | √ |
2.06 本次交易对价的具体支付安排
2.07 过渡期损益安排 √
2.08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09 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
2.10 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
2.11 决议有效期 √
3.00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4.00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
5.00 《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6.00 《关于签署本次交易相关交易协议的议案》 √
7.00 《关于签署<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首次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情
况的议案》
9.00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以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号--上市
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
10.00
议案》
11.00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中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12.00
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的议案》
13.00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
承诺的议案》
14.00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评
估报告的议案》
| 15.00 | 《关于批准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 易涉及房地产业务之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 √ |
| 16.00 | 《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 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 议案》 | √ |
| 17.00 |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 √ |
| 18.00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 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 √ |
| 19.00 |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 √ |
| 20.00 | 《关于本次交易前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 √ |
| 21.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的议案》 | √ |
2.提案审议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6 年2 月7 日及2026 年3 月7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第1-21 项提案应逐项表决。
4.上述第1-21 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同时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5.上述第1-21 项提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 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 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
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 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 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 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 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股东名册。参与融资融 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 件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26年3月20日8:30-12:00,14:00-17: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沙河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 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
(2)邮政编码:518053
(3)联系电话:0755-86091298
(4)传 真:0755-86090688
(5)邮 箱:wangfan@shahe.cn
(6)联系人:王凡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14
2.投票简称:沙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提案皆非累积投票提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 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3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上午9:15,结 束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1.00
定的议案》
2.00 《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 (11)
2.01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
2.02 标的资产 √
2.03 交易对方 √
2.04 交易对价 √
2.05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 √
2.06 本次交易对价的具体支付安排 √
2.07 过渡期损益安排 √
2.08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09 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
2.10 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
违约责任
| 2.11 | 决议有效期 | √ |
| 3.00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议案》 | √ |
| 5.00 | 《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签署本次交易相关交易协议的 议案》 | √ |
| 7.00 | 《关于签署<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 议>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首次披 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以及不适用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 议案》 | √ |
| 11.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 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本次交易中相关主体不存在<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8 号--重大资产重 组>第三十条情形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 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 备考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 √ |
| 15.00 | 《关于批准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涉及房地产业 务之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 √ |
| 16.00 | 《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 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 议案》 | √ |
| 17.00 |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 理性说明的议案》 | √ |
| 18.00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 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 √ |
| 19.00 |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 密制度的议案》 | √ |
| 20.00 | 《关于本次交易前12 个月内购买、出 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 √ |
| 21.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备注:1.委托人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委托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 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 号的委托意见视为无效。
2.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