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国联股份:章程(2026年3月修订)

导读:国联股份:章程(2026年3月修订)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六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2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第三章股份 ...... 4

第一节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第三节股份转让 ...... 6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 7

第一节股东的一般规定 ...... 7

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1

第三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2

第四节股东会的召集 ...... 17

第五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9

第六节股东会的召开 ...... 21

第七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4

第五章董事和董事会 ...... 30

第一节董事的一般规定 ...... 30

第二节独立董事 ...... 34

第三节董事会 ...... 38

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43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 ...... 45

第七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8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 48

第二节内部审计 ...... 52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53

第八章通知和公告 ...... 53

第一节通知 ...... 53

第二节公告 ...... 54

第九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54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54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 56

第十章修改章程 ...... 58

第十一章附则 ...... 5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第三条公司于2019年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21万股新股,并于2019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UnitedInformationTechnologyCo.,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号六区

号楼

邮政编码:100070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20,537,813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十一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坚持经济效益为核心,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充分发挥公司的资源优势、产业优势、产品优势、品牌及人才等方面优势,把公司建成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领先企业。

第十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广告

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食品添加剂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再生资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第十七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公司发起人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表:

序号发起人名称认购股份数(股)持股比例(%)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1刘泉11,750,000472002/08/30货币
2钱晓钧11,750,000472002/08/30货币
3金雷力1,250,00052002/08/30货币
4王飞125,0000.52002/08/30货币
5李映芝125,0000.52002/08/30货币
合计25,000,000100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