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山东药玻: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0529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3月27日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须知根据《公司法》和《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投票前请阅读本须知。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注意事项
1、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由董事、总经理张军先生主持。董事会有义务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2、股东及股东代表请按时有序进入指定会场,到场签名。
3、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请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4、现场工作人员有权对不符合会议要求的入场人员进行处理。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特请各位股东及其股东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准确填写表决票:必须填写股东姓名或委托股东姓名,同意请在“同意”栏内打“√”,不同意请在“不同意”栏内打“×”,放弃表决权利时请在“弃权”栏内打“○”。
6、投票后请各位股东将表决票投入表决箱内。
7、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27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此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药玻路1号-山东药玻公司研发大楼辅楼会议室。
三、主持人:董事、总经理张军先生
四、现场会议议程:
1、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2、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3、审议会议议案;
4、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5、对会议提案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6、计票人和监票人统计议案现场、网络表决结果;
7、监票人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8、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9、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10、签署股东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11、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议案议案一: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年报及摘要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以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表决。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议案二: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各项职责,贯彻落实公司战略规划,高效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推动了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充分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表决。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议案三: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39,642,551.14元,减按照规定提取盈余公积63,964,255.1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289,579,915.12元,减已分配2024年度现金分红212,356,516.16元、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185,811,951.64元,母公司2025年12月31日剩余未分配利润为3,467,089,743.35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实际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2025年末总股本663,614,1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80元(含税),拟分配现金股利共计119,450,540.3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预案拟分配现金股利119,450,540.34元,加上2025年度中期已实施现金分红185,811,951.64元,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合计305,262,491.98元,占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
44.2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表决。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议案四: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加大股东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在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适时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但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表决。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议案五: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薪酬管理体系,明确薪酬确定依据、标准及发放程序,充分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积极性与责任意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定了《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制度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考核标准、审批程序、信息披露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符合公司治理及监管要求,有利于构建科学、规范、透明的薪酬管理体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表决。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议案六: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内部董事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职务以外的其他职务的内部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相应的薪酬。
2、外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公司不向外部董事发放薪酬和津贴。
3、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15万元/年,按月发放。
4、本议案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
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期限为一年,即2026年度。
6、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表决。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议案七:
关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不超过12亿元(每一时点,循环使用)进行委托理财,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表决。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议案八:
关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每一时点,循环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保本型结构性存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表决。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议案九:
关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自本次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有效期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额度批准权限为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包括人民币借款、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应收账款融资等,循环使用),在此权限内批准、签署相关合同及办理有关手续,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银行资信状况等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1)根据各银行办理业务要求,截至目前具体各银行授信额度及各银行要求文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授信额度6.45亿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县支行授信额度3.5亿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授信额度4.65亿元;
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沂源支行授信额度5.4亿元;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沂源支行授信额度2亿元。
以上合计22亿元。
(2)上述授信若有变化,不足以支撑融资规模时,公司再在其他银行按程序办理授信。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4)本议案的有效期限为本次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至下一年度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表决。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议案十:
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3)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5)首席合伙人:高峰
(6)历史沿革: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7)执业资质:
①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45);
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14);
③第二批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批准文号:银发(2001)50号;
④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
⑤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编号:
17197001。
⑥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117名,注册会计师688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78名。
3、业务信息2024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0.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6亿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5家上市公司提供了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主要涉及行业有: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其中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5、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项目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复核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 项目合伙人 | 刘元锁 | 1999年 | 1999年 | 2017年1月 | 2024年 | 5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吴正洋 | 2017年 | 2014年 | 2024年11月 | 2024年 | 2 |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费洁 | 2010年 | 2006年 | 2015年6月 | 2026年(注)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