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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合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佳合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3 月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昆山开发区环娄路228 号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3 月1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董洪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 人。

董事陈玉传、张毅、独立董事李丹云、张鹏、许冬冬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 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 续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 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 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6-00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 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6-005)。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为了鼓励和稳定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增强员工归属感和主 人翁意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实现公司整体利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的紧密结合,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经营目标达成,公司拟提名34 名员工为核心员工。 上述提名尚需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公示期为自通过董事会审议并披 露之日起10 日。公司员工对上述核心员工的认定如有任何异议,应在公示期内 以书面形式提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7)。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拟实施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并相应拟定了激励对象名单。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2026 年股权激励计 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6-006)。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议案》

针对公司实施的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2026 年股 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 署。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 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回购 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递交授予申请、向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与激励对象签署《2026 年股权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订《公司章程》、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监督、管理机构/部门申请办理公 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业务;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 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 终止本激励计划等;

10)授权董事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

间,激励对象因任何原因放弃获授权益的,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未认购的限 制性股票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分配;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 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 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 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授予协议》等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部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 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指 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于 2026 年4 月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 布的《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 号:2026-0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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