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海诚科: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者“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诚科”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1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6,3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3,361,785.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2,938,214.1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3月31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2314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5,222.9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20,085.68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发行名称 |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3年3月30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706,300,000.00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302,915,114.18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73,361,785.82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632,938,214.18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404,018,970.96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48,210,741.45 |
| 暂时补流金额 | - |
| 现金管理金额 | 200,000,000.00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8,984.60 |
| 其他-具体说明 |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19,999,007.53 |
| 其他-已使用一般户支付的印花税 | 158,274.12 |
| 其他-发行费用发票尾差调整 | 0.41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856,79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