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乔锋智能: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公司
减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锋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乔锋智能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乔锋智能持有参股公司三众智能精密机械(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三众”)27.50%股权。基于乔锋智能与江苏三众双方战略规划、发展诉求和管理需要,乔锋智能拟与江苏三众签署《三众智能精密机械(江苏)有限公司定向减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对乔锋智能持有的江苏三众
27.50%股权进行定向减资(27.50%股权对应550.00万元出资额,含已实缴137.50万元出资额和尚未实缴
412.50万元出资额)。本次减资完成后,江苏三众注册资本由2,000.00万元减少至1,450.00万元,乔锋智能将不再持有江苏三众股权。
(二)关联关系的说明
由于公司原董事、财务总监罗克锋先生(罗克锋先生于2025年4月23日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职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罗克锋先生离任未满十二个月)担任江苏三众财务总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江苏三众为乔锋智能关联方,本次减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2026年3月18日,乔锋智能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修正)》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情况,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三众智能精密机械(江苏)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MA1MPF1C01
(三)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四)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琴音大道219号
(五)法定代表人:刘田红
(六)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人民币
(七)设立时间:2016年7月8日
(八)经营范围:精密机械设备的制造、加工、销售,精密机械设备领域内的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九)本次减资前后江苏三众的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股东 | 本次减资前 | 本次减资后 | ||
| 认缴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
|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550 | 27.50% | - | - |
| 汤伟 | 550 | 27.50% | 550 | 37.93% |
| 李锦 | 340 | 17.00% | 340 | 23.45% |
| 刘田红 | 260 | 13.00% | 260 | 17.93% |
| 廖振东 | 100 | 5.00% | 100 | 6.90% |
| 莫永 | 100 | 5.00% | 100 | 6.90% |
| 李燕 | 60 | 3.00% | 60 | 4.14% |
| 李雪松 | 40 | 2.00% | 40 | 2.75% |
| 合计 | 2,000 | 100% | 1,45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