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汇成股份: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汇成股份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汇成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汇成”)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汇成预计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且公司拟在江苏汇成办理债务融资业务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额度有效期为自该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授信品种、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内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债权人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合同后,公司将按照届时有效的监管规则要求履行担保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预计担保金额将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及公告程序。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经批准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内,为公司办理授信及担保事项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 被担保人名称 | 江苏汇成光电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
| 法定代表人 | 郑瑞俊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000581042566E | |
| 成立时间 | 2011年8月29日 | |
| 注册地址 | 扬州高新区金荣路19号 | |
| 注册资本 | 86,164.02万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半导体(硅片及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产品及半导体专用材料的开发、生产、封装和测试,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及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 |
| 资产总额 | 146,048.84 | |
| 负债总额 | 76,826.59 | |
| 资产净额 | 69,222.25 | |
| 营业收入 | 51,932.99 | |
| 净利润 | 2,907.4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