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厦门钨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权属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权属公司
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厦门钨业”或“发行人”)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权属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51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69,579,32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8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527,249,980.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048,613.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16,201,366.98元。截至2024年11月25日止,公司收到中信证券转入的股东认缴股款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含增值税)、持续督导费(含增值税)后汇入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517,920,055.85元。2024年11月26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351C000448号)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351C000449号)。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公司及权属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人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26年3月10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项目变更后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投项目名称 | 变更前项目总投资金额 | 变更前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变更后项目总投资金额 | 变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以增资方式投入金额 | 拟以借款方式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 |
| 1 | 硬质合金切削工具扩产项目 | 105,030.31 | 100,000.00 | 105,030.31 | 100,000.00 | 40,000.00 | 60,000.00 |
| 2 | 1,000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建设项目 | 123,554.87 | 105,000.00 | 61,171.05 | 47,000.00 | 40,000.00 | 7,000.00 |
| 3 | 博白县油麻坡钨钼矿建设项目 | 86,258.40 | 75,000.00 | 86,258.40 | 75,000.00 | 3,377.00 | 71,623.00 |
| 4 | 扩产硬面材料产线建设项目 | - | - | 16,284.50 | 11,130.00 | 0 | 11,130.00 |
| 5 | 年产2亿片数控刀片基体厂房并新增年产5500万片数控刀片基体产能建设项目 | - | - | 25,767.02 | 23,870.00 | 0 | 23,870.00 |
| 6 | 金属切削方案工程中心建设项目 | - | - | 38,786.00 | 23,000.00 | 0 | 23,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