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深赛格: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导读: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管理办法》等,在内部控制(以下简称“内控”)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控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依规组织实施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评价的主体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企业、主要业务和事项,聚焦公司关键业务和高风险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以及持续经营状态的全资及控股企业,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8.02%,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6.53%。未纳入本次评价的主体及原因如下表:

页共

页序号

序号主体单位名称未纳入评价范围原因持股比例
1深圳赛格龙焱新能源应用发展有限公司未开展业务50%
2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创品汇分公司已停止经营100%
3深圳赛格壹城科技有限公司已停止经营51%
4南通赛格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已停止经营100%
5深圳市八六三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新并购企业(2025年12月29日完成交割,2026年1月19日完成工商变更)81%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