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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银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导读:邮储银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联席保荐机构”)作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发行人”)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联席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联席保荐机构及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邮储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变更股权的批复》(金复〔2025〕270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80号),邮储银行于2025年6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933,977,454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0,000,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38,059,362.42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9,961,940,637.58元。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验证,并出具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42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与本次发行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共计人民币129,961,940,637.58元已全部用于补充邮储银行核心一级资本,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邮储银行已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发行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大街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邮储银行已于2025年6月17日与开户银行及联席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发行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情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发行人核心一级资本,未出现与本次发行方案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不相符的情形。具体请参见本核查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发行人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存在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发行人股份并依法注销情况,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或其他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出现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不相符的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与本次发行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已全部用于补充邮储银行核心一级资本,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发行人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律监管指引1号》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及披露方面的问题。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措施及核查意见

联席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沟通访谈等方式,对邮储银行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邮储银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邮储银行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净募集资金总额:129,961,940,637.5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9,961,940,637.5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9,961,940,637.58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 (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补充核心一级资本129,961,940,637.58129,961,940,637.58129,961,940,637.58129,961,940,637.58129,961,940,637.580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发行人股份并注销情况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