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八一钢铁:关于与华宝数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宝数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相关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新疆八一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华宝数智科技(上海)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数科”)开展供应链票据业务,并签订相 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在相关协议中,华宝数科承诺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及时启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公司 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独立性不受影响。
华宝数科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关 联关系情形,华宝数科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止2025 年12 月31 日,过去12 个月内公司通过华宝数科通宝票据贴 现产生的手续费109,510.88 元。该金额在公司2025 年度预计交易金 额范围内,符合相关规定;过去12 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 发生相关交易类别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 交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
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与华宝数科 开展供应链票据业务,并签订相关协议。
华宝数科为符合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认定的供应链票据 平台运营机构,具备合规性与业务协同优势。公司通过其平台开展电子商业汇票 的签发、承兑、背书、贴现等业务,有助于提升票据业务办理效率与透明度,保 障各级供应商资金周转效率,助力供应链平稳运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规定:“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应当根据协议涉及的总交易金额,履行 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协议没有具体总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公 司在华宝数科开展金融业务构成关联交易,需签订《供应链票据业务服务协议》 《票链通平台合作协议》《电子签名授权书》。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与华宝数 科签订协议,有效期至2026 年12 月31 日。
(二)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 年3 月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八一 钢铁关于与华宝数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公司关联董事何宇城先生、张志刚先生、高祥明先生在表决时按规定予以 回避。
公司事前就本次关联交易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 沟通,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后,同意将上述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华宝数科作为宝武集团产业金融服务平台, 具备较强的数智科技能力和金融服务经验。有助于公司提升票据业务办理效率与 透明度,保障供应链资金周转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管理,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本次交易方华宝数科系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双方签署的《供 应链票据业务服务协议》《票链通平台合作协议》《电子签名授权书》遵循平等 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止2025 年12 月31 日,过去12 个月内公司通过华宝数科通宝票据贴现产 生的手续费109,510.88 元。该金额在公司2025 年度预计交易金额范围内,符合 相关规定;过去12 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相关交易类别的关联 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华宝数科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华宝数科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宝数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245878130
法定代表人:王磊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双城路803 弄9 号3005 室
注册资本:14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2 月11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 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供应链管理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标准化 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数字广告制作;数字广告设计、 代理;数字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占59.00%、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20.91%、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占20.09%。
财务指标: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华宝数科资产总额19.26 亿元,负债 总额1.07 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8.19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65 亿元,利润总 额0.53 亿元。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 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公司通过华宝数科的供应链票据平台,开展电子商业汇票的签发、承兑、背 书、贴现等业务。
(二)交易价格定价原则
平台服务费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预估平台服务费=当期融资票据金额×年 服务费率/360×融资服务期限,融资服务期限为公司融资申请日至票据到期日。 实际服务费以融资放款日至票据到期日为准。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供应链票据业务服务协议》
明确双方在供应链票据业务中的权利义务,约定业务操作流程、风险控制措 施(包括资质审查、操作规范、交易真实性、资金安全、系统责任和违约处置等)、 违约责任等。
争议解决方式: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票链通平台合作协议》
明确平台服务费的计算与支付方式:预估平台服务费=当期融资票据金额× 年服务费率/360×融资服务期限;实际平台服务费=当期融资票据金额×年服务 费率/360×融资服务期限。
服务费支付采用先存后结模式,锁定于指定账户。
争议解决方式:乙方所在地(上海宝山区)法院诉讼。
(三)《电子签名授权书》
授权华宝数科及其合作机构代为申请、管理、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名,确 认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有《电子签名风险揭示书》, 提示相关操作与系统风险。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华宝数科作为中国宝武产业金融服务平台,致力于以数智科技赋能钢铁生态 圈,专注于为中国宝武产业链客户提供高效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华宝数科通过“人 工智能+”与“数据要素×”双轮驱动,以创新的金融服务体系,精准匹配金融 需求与资金供给,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并通过深 化产融协同,践行价值创造,以利他式协同服务中国宝武战略,实现与公司的共 赢发展,持续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在相关 协议中,华宝数科承诺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何一 种情形时,应及时启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独 立性不受影响。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30 日
?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