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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沧州明珠: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 时)会议于2026 年03 月30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 议以通讯方式召开,通讯表决截止时间为2026 年04 月01 日上午12:00。会议 应参加表决董事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年产12 亿平方米湿法锂电隔膜项目(二期)合资公司设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的需要,公司拟启动“年产12 亿平米湿法锂 电隔膜项目”(二期)建设,拟通过孙公司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与沧州明 创锂电发展有限公司于沧州高新区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共同实施。项目总投资人民 币18 亿元,主要用于建设超薄湿法隔膜生产线4 条、配套涂布设备、生产厂房、 仓库、办公及配套辅助设施,以及生产、检测、环保、安全等相关辅助设备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04 月02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沧 州明珠关于年产12 亿平方米湿法锂电隔膜项目(二期)合资公司设立的公告》, 公告2026-029 号。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04 月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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