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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25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金健米业: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25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编号:临2026-17 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25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暨2025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于2026 年3 月27 日发出了会议通 知,并于4 月7 日在公司总部五楼多媒体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7 人。董事长帅富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董事出 席现场会议,公司高管列席现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阅了公司2025 年 度报告的财务信息以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 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主要包括2025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并形 成决议意见:公司2025 年度报告的财务信息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且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确认,财务报告和相关数据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2025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和经营业绩。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公

司2025 年度报告的财务信息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 2025 年年度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25 年度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工作履职 情况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阅了《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并形成决议意见:《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工作履职情况报告》从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的基本情况、2025 年度会议的召开情况和主要履职情况等方面 介绍了审计委员会2025 年的工作履职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报告内容较为全面、完整、准确,会议同意报告的内容。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一致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25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 年度工 作报告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阅了《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 年度工作报告暨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2025 年度薪酬情况》,并形成决议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2025 年度工作报告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情况》 总结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 年度的工作履职情况、2025 年 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明细情况,公司2025 年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执行情况符合行业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 情况,发放程序严格依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方案》的规定,具 备真实性及合理性。会议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暨2025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

由于本议案涉及董事个人薪酬事项,出于谨慎性原则,在公司领 取薪酬的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 票,其他6 名董事回避了该议案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2025 年度工作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 事周志方先生、胡君先生、吴静桦先生、凌志雄先生(届满离任)分 别述职);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及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 报告全文及摘要》;

为全面披露公司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领域的责任实践与 经营绩效,持续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公司根据相关规则编制完成并 发布《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 报告》全文及摘要。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阅了《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形成决议意见:该报告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 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 2025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阅了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并形成决议意见: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 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25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2025 年度末部分应收款项、存货等资产等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 218 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103 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15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司编 号为临2026-19 号的公告。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关于 公司2025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形成决议意见:公司基于谨 慎性原则,拟对2025 年度末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218 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 值准备能够更为充分、公允地计量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状况。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25 年年度董事 会会议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 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核了《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 年财务预算报告》,并形成决议意见:该报告客 观、真实、准确地对公司2025 年度经营成果进行了决算,并根据公 司总体发展目标及战略规划,本着务实、稳健的原则,对公司所属各 产业2026 年经营总量进行了合理测算。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报告 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25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 年度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72,773.20 元。截至2025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74,730,720.94 元,母公 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704,382,800.03 元,不符合法定利润分配条 件。公司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司编 号为临2026-20 号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总额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内控制度等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2026 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3,280.00 万元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司编 号为临2026-21 号的公告。

决定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批准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决议范围内办 理为子公司担保的具体事宜,且可以在预计的担保总额度内,对不同 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如在年中有新设子公司的,公司对 新设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担保总金额范围内调剂使用预 计额度。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 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 年度银行授信及借款 规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 年度经营预算,以及各银行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现 有授信规模,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在2026 年度内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及借款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95,000 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决定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批准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决议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 求办理银行借款的具体事宜。借款额度可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各银 行等金融机构之间进行调配,并可循环滚动使用。单次新增及授信业 务的银行主体、具体融资品种、金额、期限和利率等条款,由公司经 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及发展需要,按照“择机、择 优、成本低”的原则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以银企最终签订的合同为 准办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止。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阅了《公司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并形成决议意见:该 报告基于公司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项目人员的资质条件、 执业记录、审计工作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履职情况作出了客观、合 理的总结和评估。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暨2025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告暨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告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大信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具体内容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司编号为临2026-22 号 的公告。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阅了《关于 聘请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告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对拟续聘 的审计机构大信事务所的执业质量、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形成决议意见:1. 大信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的要求。2.大信事务所自受聘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一直严格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所出具的审计报 告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全体委员一 致同意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告暨内部控制的审计 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25 年 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方案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司编 号为临2026-23 号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 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要求,持续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切实承担起 高质量发展和提升自身投资价值的主体责任,践行“以投资者为本” 的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结合经营实际,制定2026 年度“提 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司编 号为临2026-24 号的公告。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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