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峰超纤: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玉彪(已离任)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玉彪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为2025 年1 月1 日至2025 年6 月12 日。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 人2025 年度在任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赵玉彪,1970 年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就职于海 南夏尔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9 年1 月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 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 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本人2025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赵玉彪 离任 3 3 0 0 否 0
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各项议案的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亦未提出 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的委员,积极参加各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活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资深的专业知识, 对公司的治理情况、经营情况等及时了解,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薪酬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共召集、召开董事会薪酬委 员会会议1 次。主要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和管理层绩效考核方案等事项,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履行了薪酬委员会的专业职责。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了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审议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工作控制、计提大额资产减 值准备、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同时,参加2024 年年报审计沟通 会议,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和审计质量进行监督与指导,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挥了 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了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认真履职,以独立的立场和专业的视角对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时出席全部会议,与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关于2024 年度审计的预沟通,审议了《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向金融机 构申请授信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等,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在重大事项上的前置把关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在任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的规范性与真实性,积极与公司内 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的工作 汇报,包括年度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 了解公司内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 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初步审计意见,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本人就公司库存情况、商誉减值等问题进行沟通, 获得公司财务管理者结合经营实际做出的合理说明,积极发挥监督作用。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参会、实地调研、与管理层座谈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 配合本人履职,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资料,充分保障了本人的知情权。公司组织的 管理层与独立董事现场交流会,使本人对研发、生产、供应链及市场等模块有了更深入的了 解,为本人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关注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平台等渠道,了 解中小股东的关切,积极维护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同时加强与其他董事、 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 运作。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 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聘用会计师 事务所等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 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公告》,公司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 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拓展公司生产经营。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 告》和《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 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历年审 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续聘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薪酬方 案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与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贡献相匹配,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报告期内,不存在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或被收购相关事项。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地发表独 立意见,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因任期届满离任,在离任前本 人已完成相关工作的交接。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股东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支持 与信任。离任后,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发展,祝愿公司未来取得更加优异的业绩。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赵玉彪
2026 年4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