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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水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导读:尚水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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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保荐人(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水智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2,50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5年12月1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

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尚水智能”,股票代码为“301513”。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2,500.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66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50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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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国联尚水智能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尚水智能

号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25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12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37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25.000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25.0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1.76%;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00.0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28.24%。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2,125.0000万股。

根据《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1,802.01617倍,高于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

股的整数倍,即

425.0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100.0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1.76%;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025.0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8.24%。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144749279%,申购倍数为6,908.49727倍。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缴款、弃购股份处理、限售期安排、发行中止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并于2026年4月10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2026年4月10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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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的摇号中签结果和《发行公告》的认购资金缴付要求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4月1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若不足

股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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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50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国联尚水智能战略配售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5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12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7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25.000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二)获配结果

截至2026年4月1日(T-4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6年4月14日(T+4日)之前,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根据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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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深圳市前海弘盛创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182,2544,858,891.6412
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47,2763,926,378.1612
广东广祺玖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4,0944,907,946.0412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4,0944,907,946.0412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84,0944,907,946.0412
中创新航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84,0944,907,946.0412
荆门亿纬创能锂电池有限公司184,0944,907,946.0412
国联尚水智能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500,00066,650,000.0012
合计3,750,00099,97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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