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锴威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导读:锴威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锴威特”、“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锴威特在2025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842.1053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40.8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5,213.1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8,733.2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6,479.89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79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2025年,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和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上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同时经公司授权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2025年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主体开户行银行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账户类别资金用途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75120122000667875144,732,700.0012,063,785.91活期智能功率半导体研发升级项目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3225019862360000391487,278,500.008,762,655.12活期SiC功率器件研发升级项目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支行1102028129000182958168,071,600.00138,983,481.17活期功率半导体研发工程中心升级项目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018288813307158,666,407.76已注销活期补充营运资金(注1)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512905680810818134,716,121.9038,382,870.89活期超募资金专户(注2)
合计693,465,329.66198,192,79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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