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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闻: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导读:*ST华闻: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 年2 月26 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华闻集团”)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海口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琼01 破申 70 号],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三亚凯利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 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2 月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 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026 年2 月28 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6) 琼01 破16 号],指定华闻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2026 年3 月2 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复函》[(2026)琼01 破16 号之二] 及《决定书》[(2026)琼01 破16 号之一],海口中院同意公司在重 整期间继续经营,并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 事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经营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 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2026 年2 月28 日,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https://pccz.court.gov.cn)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及召开第 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3 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启动重整阶段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

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2026 年4 月2 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确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参会人 员及相关议程等信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3 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6)。

2026 年4 月9 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现将召开第二次债权人 会议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及方式

华闻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6 年4 月27 日上午9 时30 分 在“律泊智破会议系统(https://huiyi.lawporter.com/)”以网络会 议形式召开。

二、参会人员

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

三、会议议程

1. 管理人对《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表决规则进行说明;

2. 债权人会议表决《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草案)》。

前述为暂定会议议程,根据会议需要届时可能进行适当调整,具 体会议议程以“律泊智破会议系统”上的《会议议程》为准。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表决方式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 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在本次会议中,因海口 中院暂未裁定确认有关债权,故各债权人暂按海口中院临时确定的债 权额行使表决权。

(二)登录债权人会议且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在管理人开启表 决后,即可进行投票表决,表决分为“同意”“反对”两个选项,债权 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票(在以上两个选项中择一选取),如未 投票,视为弃权处理,债权人需谨慎选择,超出规定时间的不可进行 线上投票操作。

(三)目前,“网络投票”表决通道已经开启,出席本次会议的享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可进行投票表决。“网络投票”截止时间为2026 年 4 月27 日15 时,截止时间前本次会议登录端口将持续开放,债权人 可随时登录本次会议进行投票,投票期限届满后“网络投票”系统将 关闭,债权人将无法再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债权人在此 期间登录债权人会议并进行网络投票的,均视为参会并有效表决;债 权人登录债权人会议但未进行网络投票的,则视为弃权处理。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如提请本次债权人会议审议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 计划(草案)》由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 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则该议案即为通过。

具体表决方式及规则以“律泊智破会议系统”上的《会议须知》 为准。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债权人会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二)海口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仍存在因重整 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法院裁定公司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 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 条第(八) 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公司于2025 年3 月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 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5〕1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第9.8.1 条第(八)项、第9.1.5 条以及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 七条,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就 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但海 南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 号)之日(即2025 年4 月22 日)起尚未满十二个月。

(四)由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 年至2024 年)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 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七)项,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与持 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的影响暂未消除。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 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二)《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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