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凯龙高科: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导读:凯龙高科: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高科”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 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由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职 工代表董事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6 年4 月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核,并征得候选人的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臧志 成先生、叶峻先生、李怀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朱 林先生、徐雁清、吴旭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朱林先 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朱林先生、徐雁清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吴旭陵先 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作出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3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 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董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的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任期自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上述董事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对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

(三)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认真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7 日

附件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臧志成先生:1963 年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研究员级 高级工程师,毕业于无锡轻工业学院,本科学历。1980 年10 月至1989 年5 月, 任无锡市七四二厂职工;1989 年6 月至2000 年11 月,任无锡市华蝶实业有限 公司总经理;2000 年11 月至2001 年12 月,任无锡市开能客车设备有限公司总 经理;2001 年12 月至2006 年6 月,任凯龙有限总经理;2006 年6 月至2011 年 4 月,任凯龙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 年4 月至2014 年2 月,任凯龙有限 董事长、总经理;2011 年12 月至今,任无锡凯成执行事务合伙人;2012 年11 月至今,任凯龙蓝烽董事长;2014 年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 年9 月至今,任凯龙宝顿法定代表人;2018 年至今,任无锡市人民对外友好协 会副会长、法定代表人;2025 年11 月至今,任无锡市凯奇具身智能机器人科技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臧志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65 万股,其中150.9334 万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31%)存在纠纷,目前正在通过法律途径妥善解决。通 过无锡市凯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约581.004 万股。臧志成先生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约5,005.2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57%。 臧志成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臧志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 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 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任职资格。

叶峻先生:1967 年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毕业于江苏 工学院(现江苏大学),本科学历。2014 年,作为参与人之一,获得上海市人 民政府“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015 年,获得“江苏省企业首席质量官” 荣誉;2003 年,获无锡市人民政府“无锡市劳动模范”称号。1990 年7 月至2009

年12 月,历任一汽客车(无锡)有限公司分厂厂长、研发部长、采购部长、质 保部长;2009 年12 月至2011 年4 月,任无锡忻润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2011 年4 月至2014 年2 月,任凯龙有限副总经理;2014 年2 月至2025 年8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中国环境保护 产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后处理系统分会秘书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峻先生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获授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6.50 万股,通过无锡市凯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约28.26 万股,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4.7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叶峻先生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叶峻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的情形,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李怀朝先生:1978 年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毕业于无 锡科技职业学院,大专学历。1998 年8 月至2010 年3 月,历任一汽客车无锡汽 车厂销售员、大区经理;2010 年3 月至2014 年2 月,任无锡市凯龙汽车设备制 造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大区经理,2014 年2 月至2014 年5 月公司营销中心大区经 理;2014 年5 月至2021 年5 月,任公司营销中心商用车部总经理,2021 年5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 年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怀朝先生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获授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李怀朝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怀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七十八条所列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附件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林先生:1971 年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1990 年7 月至1994 年9 月,任江苏省东台市粮食局办事员;1994 年10 月至2005 年9 月,任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05 年9 月至2018 年9 月,任江 苏正卓恒新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2018 年10 月至2022 年12 月,任无锡 太湖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2023 年1 月至2024 年10 月,任江苏金达信 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2024 年11 月至今,任无锡昌立会计师事务所(普 通合伙)主任会计师。2023 年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朱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林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的情形,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徐雁清先生:1959 年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华东政法大学 本科、苏州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一级律师。1985 年7 月至1988 年3 月,任无 锡市法律顾问处实习律师、专职律师;1989 年3 月至1995 年5 月,任无锡市对 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三级)律师;1995 年5 月至2002 年1 月,任江苏英特律师 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二级)律师;2002 年1 月至2021 年3 月,任江苏英特 东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一级)律师;2021 年3 月至今,任江苏恒念 律师事务所合伙管理委员会主任、合伙人,专职律师。曾任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市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独立监事、无锡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2023 年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雁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徐雁清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雁清先生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的情 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吴旭陵先生:1963 年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83 年8 月至2023 年10 月,任上海内燃机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 工程师,研究室副主任、主任,科研处副处长、处长,分中心总监、执行总监; 2002 年7 月至2007 年7 月,任上海汽车工业集团公司工程研究院规划部副总监; 2007 年8 月至2023 年10 月,任上汽商用车技术中心动力总成及电气化中心执 行总监;2019 年11 月至2023 年10 月,任上海电机学院机械学院教授;2023 年 10 月,退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旭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旭陵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旭陵先生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的情 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