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日科化学: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日科橡塑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科橡塑”)、全资子公司山东启恒新材料(以下简 称“启恒新材料”)、全资子公司哈金贝斯(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哈金贝斯”)、控股孙公司克拉玛依碳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 和科技”)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最 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计划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担保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申请 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其他 金融业务和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等。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或经理指定 的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一切担保有关的合同、 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一
(1)被担保人名称:山东日科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米
(2)公司住所:山东沾化经济开发区富源四路与恒业四路交叉口以东400
(3)法定代表人:彭国锋
(4)注册资本:60,000 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 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
树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 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 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日科橡塑100%股权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日科橡塑总资产为2,825,811,277.62 元,净资产为 1,506,648,178.53 元,营业收入为1,969,468,713.97 元,净利润为-73,280,617.69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被担保人二
(1)被担保人名称:山东启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南
(2)公司住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西二路以东、港北一路
(3)法定代表人:刘大伟
(4)注册资本:48000 万元
(5)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腐品)研发、生产、 销售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6)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启恒新材料100%股权。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启恒新材料总资产为696,727,074.74 元,净资产 为448,405,035.76 元,营业收入为472,084,414.84 元,净利润为-10,861,954.03 元。 (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3、被担保人三
(1)被担保人名称:哈金贝斯(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华泾路505 号
(3)法定代表人:杨浩
(4)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 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 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 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 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通 讯设备租赁;国内贸易代理;科技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哈金贝斯100%股权。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哈金贝斯总资产为483,175,116.08 元,净资产为 207,746,402.25 元,营业收入为119,847,820.55 元,净利润为-9,438,752.55 元。(以 上数据已经审计)
4、被担保人四
(1)被担保人名称:克拉玛依碳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云计算产业园区吉云路197 号 A 座4-2 号
(3)法定代表人:戴越
(4)注册资本:20,817 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第一类增 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设备销售;
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机械 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办公用品销售;家 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工程管理服务;摄影扩印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 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 备维修;市场营销策划;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 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通信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音响设备销 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 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 用系统;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系:公司通过持有哈金贝斯100%股权,间接持有碳和科技 51%股权。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碳和科技总资产为463,560,539.84 元,净资产为 194,147,448.64 元,营业收入为119,402,001.12 元,净利润为-9,004,785.00 元。(以 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日科橡塑、启恒新材料、哈金贝斯、碳和科技申请银行授信提供 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 保函、开立信用证、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其他金融业务和日常经营发 生的履约类担保等,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日科橡塑、哈金贝斯、碳和科技与各 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 度。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日科橡塑、启恒新材料、哈金贝斯、碳和 科技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日科橡塑、启恒新材料、 哈金贝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碳和科技为公司控股孙公司,相关担保风险处于公
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符合公司 整体利益,同意本次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0 亿元。截至本 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7.6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30.9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078 万元,系碳和科技为其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 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