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四川金顶: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5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亚太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6)005840号)和否定意见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6)005842号)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 ――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如下:
一、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 的基本情况
(一)导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
在本次财务报告审计中,中审亚太对公司2025审计报告形成保
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6所述,四川金顶公司之子公司中辉金属 (天津)有限公司在2025年度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预付采购 款,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款项余额为人民币1,800.00万 元。该等付款未履行既定审批程序,四川金顶公司将相关款项余额确 认为其他应收款,2025年度针对上述其他应收款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
金额为1,800.00万元。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了检查采购合同、付款凭证、银行流 水、期后诉讼资料等审计程序,但仍无法就该项交易的背景、商业实 质、相关款项性质及可收 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实 口 施进一步有效审计程序。因此,我们无法确定四川金顶公司对上述款 项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是否恰当,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 务报表项目及披露进行调整。
(二)导致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
在本次内部控制审计中,中审亚太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以下
重大缺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四川金顶公司对子公司重大交易授权 审批及大额资金支付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得到有效执行。2025年 度,子公司中辉金属(天津)有限公司在未履行四川金项公司既定审 批程序的情况下,对外签订重大采购合同并支付预付款项,截至2025 年12月31日相关款项余额为人民币1,800.00万元。该事项表明四川 金项公司在对子公司重大交易授权审批、大额资金支付审批等方面存 在重大缺陷。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 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四川金顶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二、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审亚太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述报告是根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出于职业判断出具的,依据和理由符
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于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尊重 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判断,并且十分重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所涉及 事项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已采取果断措施,消除核心 风险因素,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努力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以保证 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对于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 事会尊重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判断。公司董事会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 陷,并将其包含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董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 管理层在已采取果断措施,消除核心风险因素基础上,切实有效落实 相关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严格遵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不断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监督 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严格按照监管 规则和公司制度进行相关事项的运作和管理,全面落实对否定意见相 关事项的整改,确保公司在未来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审计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 做出的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尊重会计师事务 所作出的相关报告。审计委员会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及管 理层的落实整改措施和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着力解决相关问题,并持 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效果,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 设、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中审亚太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事项高度重视,在已采取果断措施,消除核心风险因素 基础上,切实有效落实相关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保留意见和否定意见 涉及相关事项及其影响。
公司已建立覆盖各业务循环的内控体系,制度设计健全、关键控 制明确,公司内部控制已识别出上述控制缺陷,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整改完成后,公司整体内部控制体系能够有效防范合规与经营风险。
具体措施如下:
1、督促相关主体采取措施,采取多种措施积极追索预付款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公司已就中辉金属与北京中治中矿买卖合同纠纷事 项提起诉讼,一审判决被告北京中治中矿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 原告中辉金属退还货款18700000元并支付利息;待案件判决生效 后,中辉金属即可申请强制执行。此外,中辉金属向法院申请了财产 查控和财产保全,法院已经批准中辉金属的保全申请并做出保全裁
定;
2、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控管理,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积极主动,自查自纠,成立专项工作小组采取多种措施积 极开展对预付货款进行追索,并按照公司制度及时对上述事项负有责
任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
3、公司将进一步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内 控风险,提高规范运作能力。优化业务及管理流程,加强内部审计部
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监察审计职能,切实按照公司内 控管理的相关制度及工作规范的要求履行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时发 现内部问题,解决问题,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并按要求及时向公司董 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汇报内部控制相关情况,严格规范内部控制工作,
确保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4、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培训与考核联动,关键岗位施行 考核合格后上岗,切实提升公司整体合规意识和水平。建立健全公司 防范管理层凌驾于内控之上的长效机制,落实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诚信承诺,加强公司反舞弊体系建设与宣导。要求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勤勉尽责,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的内控流程管理,特别是针对合 同审批、对外付款等事项,从业务部门源头抓起,并加强复核与内部 监督,多维度防止公司资金被违规使用;
6、组织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深入学习《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合法合规经营意识,严格落
实各项规定的执行;
7、公司及子公司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汇报业务
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完善和加强公司内外部重大信息沟通 机制,确保相关主体在重大异常事项发生时,及时通知公司高层管理 人员、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履行报告义务,防范经营风险的发生。
特此说明。
银员)股份有 四川金项(集团)
2026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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