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宜安科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28证券简称:宜安科技公告编号:2026-042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获得公司股东会的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审核批准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上述事项的批准、核准能否取得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国投)在内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截至公告日,株洲国投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包括株洲国投在内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不超过207,127,080股(含本数)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
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国投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10.00%。株洲国投最终认购股份数由株洲国投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株洲国投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如果本次发行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株洲国投将以发行底价履行认购承诺。
本次发行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就上述事项,株洲国投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因株洲国投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2026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守军、丁皓、韦彦锦回避表决此议案。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本次事项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东会的审议通过,并需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且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株洲国投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2007121360371 |
| 注册地址 | 株洲市天元区神农城森林路268号 |
| 法定代表人 | 许大为 |
| 注册资本 | 400,000万元 |
| 成立时间 | 1998-09-22 |
| 经营范围 | 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对实体经济项目开展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贷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
(二)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情况株洲国投作为株洲市大型国资企业控股集团,以先进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为主业,设产业投资、产业园区、产业服务三大主业板块。其中产业投资板块下设先进制造业及高端服务业投资业务;产业园区板块下设产城融合、产教融合、科技园区业务;产业服务板块下设金融服务、资管服务、数智科技、人才服务等。
(三)株洲国投出资结构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株洲市产业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60,000 | 90.00% |
| 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40,000 | 10.00% |
| 合计 | 400,000 | 100.00% |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 |
| 总资产 | 10,884,218.81 | 10,627,113.52 |
| 净资产 | 3,658,454.29 | 3,450,999.82 |
| 营业收入 | 614,451.45 | 911,209.25 |
| 净利润 | 5,382.56 | 53,647.11 |
注:2025年9月30日及2025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最近五年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株洲国投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在业务经营方面与发行对象及其出资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除株洲国投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外,不会因本次发行新增其他关联交易。若未来公司因正常业务需要与株洲国投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七)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重大交易情况
本公告披露前24个月内,除公司已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重大交易外,公司与株洲国投无其他重大交易。
(八)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情况
株洲国投将通过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的方式支付本次发行认购款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标的系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07,127,080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
株洲国投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10.00%,株洲国投最终认购股份数由株洲国投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
株洲国投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如果本次发行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株洲国投将以发行底价履行认购承诺。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株洲国投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随着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市场需求不断扩大,非晶合金产品下游市场需求不断增加。公司目前非晶合金产能规模较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承接下游优质客户订单的能力,产能瓶颈已成为业务升级的核心制约因素,亟需通过产能扩张突破发展瓶颈,进一步增强市场影响力与盈利水平。当前智能制造正逐步应用于压铸件领域,推进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的提升。公司需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推进数字化转型,引入自动化、数字化和信息化的生产设备。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投向湖南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非晶合金项目(一期)、东莞生产基地数字化升级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等,可以提升公司非晶合金产品产能规模,有利于实现规模效应,显著增强公司在非晶合金领域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压铸产品生产效率和质量,提升公司对客户的大批量、多品类订单的应对能力;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此外,株洲国投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表明了株洲国投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发展战略的支持,有助于公司长期战略决策的贯彻实施,也有利于促进公司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保障公司的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提振市场信心。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将增强公司在非晶合金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压铸产品生产效率和质量,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
2、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加,资金实力将有效提
升,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规模与份额,扩大经营规模;同时,能够降低资产负债率与财务费用,增强抗风险能力,降低短期偿债压力,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战略需求。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公司带来的效益需在项目实施后的一段时期内才能完全体现,因此,短期内将可能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指标一定程度的摊薄。但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进一步拓展优势产品市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可以得到进一步提升。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后,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量也将大幅提高。随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效益的产生,未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将有所增加。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关联交易之外,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株洲国投下属子公司合计发生关联交易671,378.43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委员会会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宜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宜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宜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四)《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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