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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洁雅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4 月30 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4 月30 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4 月30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 间为:2026 年4 月30 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经济开发区铜井东路1928 号铜陵洁 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英传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37 人,代表股份数63,503,0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的56.418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 人,代表股份数63,390,88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319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4 人,代表股份数112,14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与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34 人,代表股份数 112,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数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4 人,代表股份数112,14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6%。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其中董事叶英女士因工作原因请假),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会见 证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议案为 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63,471,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7%; 反对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2%;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同意8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885%;

反对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873%;弃 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42%。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持续回报股东,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如下:公司以截至本公告日的总股本112,556,25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883,437.80元人民币(含 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 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 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 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同意63,463,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1%; 反对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3.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 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通过增加分红频次方式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为进一步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特此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 分红方案。

同意63,463,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1%; 反对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63,463,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1%; 反对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72,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545%;反对 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213%;弃权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42%。

股东蔡英传先生、冯燕女士、叶英女士、胡能华先生、冯磊女士、蔡明霞女 士、冯岩峰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等股东亦不得接 受其他股东委托对本议案进行投票。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 产经营的需要,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9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96%,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同意63,450,1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7%; 反对5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2%;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同意59,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268%; 反对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490%;弃 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42%。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63,471,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7%; 反对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2%;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同意8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885%; 反对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873%;弃 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4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 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

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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