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研奥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23证券简称:研奥股份公告编号:2026-017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公司控股股东长春研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奥集团”)的一致行动人长春研奥同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人投资”)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2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5356%)。
公司于近日收到同人投资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其于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6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4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47.3367%下降为46.872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股份后总股本比例),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长春研奥同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住所 |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青荫路115号综合楼301室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29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同人投资于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2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6.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13%,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464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47.3367%下降为46.8724%,股份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
| 股票简称 | 研奥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923 |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 |||||||
| A股 | 36.26 | 0.4613 | 0.4643 | |||||
| 合计 | 36.26 | 0.4613 | 0.4643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 | |||
| 份后总股本比例(%) | 份后总股本比例(%) | |||||
| 研奥集团 | 3,618.00 | 46.0305 | 46.3252 | 3,618.00 | 46.0305 | 46.3252 |
| 同人投资 | 79.00 | 1.0051 | 1.0115 | 42.74 | 0.5438 | 0.5472 |
| 合计持有股份 | 3,697.00 | 47.0356 | 47.3367 | 3,660.74 | 46.5743 | 46.872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697.00 | 47.0356 | 47.3367 | 3,660.74 | 46.5743 | 46.872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0 | 0 |
|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2.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860万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为50万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为7,810万股。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本次权益变动已于2026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本次减持计划正在实施中。本次权益变动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7.备查文件 | ||||||
| 1.《告知函》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所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同人投资出具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
特此公告。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