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飞凯材料: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8证券简称:飞凯材料公告编号:2026-044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发布《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定于2026年5月1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6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飞凯控股有限公司于同日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一并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董事会认为,飞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86%的股份,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故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召
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均保持不变。现将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开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299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 √ |
| 3.00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4.00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5.00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 √ |
| 6.00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7.00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5人 |
| 7.01 | 选举ZHANGJINSHAN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 |
| 7.02 | 选举孟德庆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 |
| 7.03 | 选举王志瑾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 |
| 7.04 | 选举陆春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 |
| 7.05 | 选举张娟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 √ |
| 8.00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8.01 | 选举沈晓良先生为独立董事 | √ |
| 8.02 | 选举冯扬先生为独立董事 | √ |
| 8.03 | 选举唐仲慧先生为独立董事 | √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沈晓良先生、屠斌先生、唐仲慧先生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中除议案3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2026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1)议案5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7和议案8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其中议案8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
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证明文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2999号;邮编:201908;传真号码:021-50322661;电子邮箱:investor@phichem.com.cn。
4、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保花,罗菁怡;
电话:021-50322662;
传真:021-50322661;
邮编:201908;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2999号;
电子邮箱:investor@phichem.com.cn。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附件:
1、《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2、《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2.00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 √ | |||
| 3.00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 4.00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5.00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 √ | |||
| 6.00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7.00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5人 | 同意票数(股) | ||
| 7.01 | 选举ZHANGJINSHAN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 | |||
| 7.02 | 选举孟德庆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 | |
| 7.03 | 选举王志瑾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 | |
| 7.04 | 选举陆春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 | |
| 7.05 | 选举张娟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 √ | |
| 8.00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同意票数(股) |
| 8.01 | 选举沈晓良先生为独立董事 | √ | |
| 8.02 | 选举冯扬先生为独立董事 | √ | |
| 8.03 | 选举唐仲慧先生为独立董事 | √ |
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请股东将同意选举票数填写在对应的空格内。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选举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总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5,选举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总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
3、累计投票方式:股东可分别在候选人姓名后面“同意票数(股)”栏内填写对应的票数,最低为零,最高为所拥有的该议案组下可用票数。投给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如果股东在各候选人姓名后面的空格内用“√”表示,视为将拥有的总票数平均分配给相应候选人。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类别(普通股/优先股/其他):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 是否委托 |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注: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6年
月
日16: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公司进行确认。
、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398;投票简称:飞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会设总议案,提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