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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城A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导读:神州城A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8证券代码:400079 证券简称:神州城A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会议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会议通过现场投票方式表决。

(六)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上午10:00。

(七)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400079神州城A32026年5月19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编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普通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选举董事
10非独立董事选举应选人数1人
10.1非独立董事余思明

1、审议《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提名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9);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3、股东可以信函、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29号院瑞森国际产业园A座906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29号院瑞森国际产业园A座906会议室。邮政编码:100176 联系人:梁欣 联系电话:18683277503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代表本人出席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提名董事的议案

说明: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如委托人对议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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