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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奥会展:关于深圳华富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情况的进展公告

导读:米奥会展:关于深圳华富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情况的进展公告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华富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及业绩承诺内容

2021 年8 月10 日,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人民币5,253 万元收购深圳华富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富”)51%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8 月11 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9)。 公司与菏泽华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 手方”)、文熠、曹祥军、张建国签署了《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富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以下 简称“《股权收购协议》”),《股权收购协议》约定交易对手方为 本次交易向公司作出不可撤销的业绩承诺,承诺华富在业绩承诺期间 内(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股权收购 协议》约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实现的业绩承诺期平均年度税后净 利润(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应不低于人民币974.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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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华富51%的股权,华富成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2021 年8 月27 日,华富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

2024 年6 月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 年6 月19 日召开了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顺延调整深圳华富展览服 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的议案》,华富业绩承诺期间由2021 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顺延调整为2021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承诺业绩则调整为2021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按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确定的平均年度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974.5 万元。

除以上变更以外,《股权收购协议》中其他相关业绩承诺金额、 补偿原则等约定不变。具体情况详见2024 年6 月4 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关于顺延调整深圳华富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3)。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业绩承诺补偿内容

公司分别于2026 年3 月24 日、2026 年4 月20 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华 富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实施业绩补偿的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 年3 月26 日、2026 年4 月20 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深圳华富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及实施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华富2021 年、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以及《业 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华富经审计的业绩承诺期平均年度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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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人民币362.81 万元, 未达到承诺金额974.5 万元,触发了业绩补偿条款。根据《股权收购 协议》约定,交易对手方应以货币方式向公司进行业绩补偿,补偿金 额为人民币1630.65 万元。

三、业绩承诺补偿的进展情况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公司、交易对手方、文熠、曹祥军、 张建国一致同意,文熠、曹祥军、张建国按50.5:40.5:9 的比例,就 交易对手方须承担的业绩补偿责任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文熠、曹祥军、张建国缴付的业 绩承诺补偿款合计金额为1630.65 万元,与《股权收购协议》约定一 致。

综上,交易对手方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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