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钧崴电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6年培训情况报告

导读:钧崴电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6年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

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2026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崴电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相 关规定以及钧崴电子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钧崴电子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 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 求进行。

2026 年4 月22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钧崴电子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6 年4 月22 日,培训小组通过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近期资本市场 政策等相关内容,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 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 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钧崴电子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华泰联合证券

培训情况报告

培训人员包括:李浩森(保荐代表人)、张帅(保荐代表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的要 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主要有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钧崴电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 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 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 提升钧崴电子的规范运作水平。

培训情况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钧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持续督导期2026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浩森 张帅

下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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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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