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联芸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导读:联芸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证券代码:688449证券简称:联芸科技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2026年5月11日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2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4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5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6

议案五:《关于2026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7

议案六:《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8

议案七:《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9

议案八:《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21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22

议案十:《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26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27议案十二:《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28

议案十三:《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 29议案十四:《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30

议案十五:《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31议案十六:《关于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32议案十七:《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33

议案十八:《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34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下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

三、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会对议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五、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七、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分钟。

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十、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现场会议时间:

2026年

日下午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阡陌路459号D座聚光中心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小玲女士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

日至2026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会议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股东逐项听取相关议案情况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6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9.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9.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9.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9.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9.05发行数量
9.06限售期安排
9.07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9.0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9.09股票上市地点
9.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10《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6《关于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1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针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会表决结果及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2025年年度报告的格式要求,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请审议并表决。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1日

议案二:《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5年度,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芸科技”)董事会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职,有效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实现了经营业绩的稳步增长、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25年,全体董事均出席历次会议。董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行使职权的情形。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27,129,441.6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0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2,158,465.3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0.4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1,547,828.6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0.43%。

(一)深耕两大核心领域,持续丰富产品矩阵,稳步提升经营质效

2025年,全球芯片行业在端侧智能化渗透提速、数据存储需求爆发、低功耗与高性能诉求日益凸显的产业背景下,正式迎来应用层深度创新周期。端侧芯片持续向超低功耗、高集成度、实时响应方向迭代升级;存储主控芯片则依托数据量指数级增长,迎来关键技术升级窗口。从消费电子到工业控制,从智能汽车到数据中心边缘,高效能存储管理与终端智能化需求形成强劲共振。

公司作为Fabless集成电路芯片设计企业,始终秉持“产品技术创新和客户至上”的核心经营理念,以双轮驱动战略深耕端侧芯片与存储主控芯片两大核心赛道,精准布局智能终端与数据管理领域,面向存储高效化、系统低功耗趋势推出系列创新产品及配套解决方案,以轻资产运营、技术快速变现夯实核心业务根

基。面对全球经济波动、产业链区域化重构、技术迭代周期持续压缩的复杂外部环境,公司全体员工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综合竞争力实现显著提升,各项业务稳步推进、发展势头良好,整体经营态势符合年度预期目标,在技术密集、响应要求严苛的赛道中,展现出穿越行业周期的成长韧性。

(二)存储产品稳健增长,新品矩阵持续拓展,车载赛道前瞻布局2025年,受益于存储行业景气度回升,同时公司PC-OEM市场持续突破、相关产品快速放量,公司PCIe3.0、PCIe4.0及企业级SATA主控芯片产品出货量显著增长,推动综合毛利率稳步提升。存储主控新产品方面,消费级PCIe5.0系列产品进展顺利,其中八通道主控芯片已实现量产,四通道主控芯片于2025年底进入量产,该产品主要面向PC-OEM市场,可满足AIPC等新兴市场对高性能、低功耗存储的需求,有望成为公司新的收入增长点。此外,公司首款UFS3.1嵌入式主控芯片已进入量产阶段,UFS2.2及UFS4.1产品研发稳步推进,随着AI手机渗透率提升,UFS主控有望成为公司在SSD主控之外的又一重要增长点。AIoT新产品方面,公司新一代感知信号处理芯片MAV0106已达到量产流片标准;同时,公司积极布局车载赛道,研发的新一代车载感知信号处理芯片已达到可量产状态。该产品集成自研数字信号处理单元,可满足市场开发高阶智能辅助驾驶系统升级的需求,已获国内主流车企定点,并积极导入更多终端车企。

二、董事会换届情况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方小玲女士、李国阳先生、占俊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娄贺统先生、孙玲玲女士、朱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炳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上述三名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方小玲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名单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方小玲、李国阳、陈炳军担任委员,由董事长方小玲女士担任委员会召集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朱欣、方小玲、孙玲玲担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朱欣先生担任委员会召集人。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孙玲玲、方小玲、朱欣担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孙玲玲女士担任委员会召集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娄贺统、方小玲、朱欣担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娄贺统先生担任委员会召集人。

三、2025年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名,其中独立董事

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其议事规则行使职能,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2025年董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召开董事会会议共计6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2025年4月1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5、《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7、《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8、《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3、《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4、《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15、《关于202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6、《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17、《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8、《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20、《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5年5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1、《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2、《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2.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2.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2.07《关于修订<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2.08《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2.09《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10《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11《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12《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13《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2.14《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2.1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2.16《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2.17《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议案》2.18《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2.19《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2.20《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3.01《关于选举方小玲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3.02《关于选举李国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3.03《关于选举占俊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4.01《关于选举娄贺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4.02《关于选举孙玲玲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4.03《关于选举朱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5、《关于申请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6、《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5年6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2.0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2.02《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2.03《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2.04《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6、《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7、《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8、《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2025年8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5年10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12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2025年,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2025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2025年1月2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2025年5月8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8、《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9、《关于202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0、《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年6月16日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2、《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2.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2.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2.07《关于修订<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2.08《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2.0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3.01《关于选举方小玲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3.02《关于选举李国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3.03《关于选举占俊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4.01《关于选举娄贺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4.02《关于选举孙玲玲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4.03《关于选举朱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6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

次会议,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各召开

次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撑,推动公司合规、健康发展。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工作,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出席和列席了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或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充分体现了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中的独立地位,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

(五)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自愿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和经营情况,并自愿披露投资者关注的公司其他信息。

(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2025年,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意见与反馈,持续构建公开、透明、高效的投资者沟通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公司与投资者实现长期共赢。公司通过上市公司公告、投资者交流会、上证e互动、电话、邮件等多元化渠道,与广大投资者保持常态化、高质量沟通,不断提升经营运作透明度,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2026年公司董事会主要工作计划2026年,公司将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勤勉履行职责,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决策水平。公司董事会将大力推进以下工作:

(一)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保障公司规范高效运营董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规范开展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各项工作;认真组织执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履行决策职责,坚持科学决策、审慎决策,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稳定运行。

(二)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董事会将持续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体系,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全面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同时,董事会将积极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开展的合规培训与教育,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与专业素养。

(三)稳步推进经营发展,助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始终聚焦数据存储、AIoT应用领域,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大核心技术研发投入,加快技术成果转化与商业化应用,以高品质产品与专业化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面对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公司不断完善研发体系与人才

梯队建设,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布局,提升产品竞争力和技术护城河。同时,公司持续优化运营管理体系,加强供应链协同与成本管控,提升经营效率和风险抵御能力,确保业务稳健运行。董事会将紧密结合宏观经济形势与行业发展趋势,科学制定并动态优化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统筹推进2026年度经营目标与长远发展规划有效衔接。一方面,深耕现有核心业务,巩固市场地位,提升盈利能力;另一方面,积极把握端侧智能、新能源汽车等新兴领域发展机遇,培育新的增长动能。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技术引领市场,以品质赢得客户,以管理提升效益,保障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回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请审议并表决。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议案三:《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独立董事朱欣、孙玲玲、娄贺统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欣)》《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玲玲)》《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娄贺统)》。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请审议并表决。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1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为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2,300万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5)。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请审议并表决。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1日

议案五:《关于2026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专业能力,并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提议公司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请审议并表决。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1日

议案六:《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董事会制定了2026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有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其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薪酬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规模、效益、年度任务考核等情况挂钩,根据考核结果上下浮动。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二)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本届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12万元/年(税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请审议并表决。

另外,向股东会汇报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在公司有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其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薪酬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规模、效益、年度任务考核等情况挂钩,根据考核结果上下浮动。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1日

议案七:《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根据公司2026年度经营发展规划及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6年将与客户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且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将不超过46,100万元(不含税)。2025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总金额为:向关联人销售商品16,346.55万元(不含税)、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4.41万元(不含税)。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预计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客户三协议定价40,000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协议定价6,000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协议定价100

(三)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5年度实际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客户三16,346.55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4.41

二、关联定价和定价依据公司与客户三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比照市价执行,并依据双方签署的相关合同进行交易。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信誉,有利于公司业务活动的持续开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请审议并表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议案八:《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有效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把握发展机遇,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文件逐项核对后,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请审议并表决。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1日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名(含)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竞价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

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

=P

-D

送股或转增股本:P

=P

/(1+N)

两项同时进行:P

=(P

-D)/(1+N)

其中,P

为调整前的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

为调整后的发行底价。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五、发行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即不超过46,000,00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6,167.6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资总额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面向数据中心与智能终端的新一代数据存储主控芯片系列产品研发项目214,500.96166,167.60
1.1企业级PCIeGen6SSD主控芯片44,403.4044,403.40
1.2企业级PCIeGen7SSD主控芯片89,820.0641,486.70
1.3消费级PCIeGen6SSD主控芯片46,135.3246,135.32
1.4UFS5.0嵌入式存储主控芯片34,142.1934,142.19
2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40,000.00
合计254,500.96206,167.6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九、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次发行方案经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后,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最终方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请逐项审议并表决。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1日

议案十:《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董事会拟定了《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1)及《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请审议并表决。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请审议并表决。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1日

议案十二:《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请审议并表决。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议案十三:《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属于科技创新领域进行了客观、审慎评估,编制了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请审议并表决。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1日

议案十四:《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请审议并表决。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1日

议案十五:《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

2026-025)及《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审核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请审议并表决。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1日

议案十六:《关于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择机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按照规定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提请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涉及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开户手续、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请审议并表决。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1日

议案十七:《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请审议并表决。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议案十八:《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制定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特提请公司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其他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报告进行修订、调整、更新和补充,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包括具体用途及金额等事项;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更新、撤回与本次发行相关的申报文件,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和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聘请中介机构协议,并决定向对应中介机构支付报酬等相关事宜;

7、根据本次发行情况,办理本次发行的验资手续,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或备案等事宜;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股票即期回报填补措施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的、恰当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的期限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的期限一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12个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请审议并表决。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