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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导读:国泰海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 股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30 日召开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 年1 月21 日及2026 年5 月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2024 年9 月29 日至2025 年9 月28 日,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50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共有3 名激励对象存在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2 人)或涉 嫌职务违法犯罪(1 人)等情况,根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 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3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 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81,712 股予以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5.76 元/股。本次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合计为470,661.12 元。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81,712 元,由17,628,925,829 元变更为17,628,844,117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 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 年5 月1 日至2026 年6 月15 日。

(二)申报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68 号

联系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38676798

传真:021-38670798

邮编:200041

(三)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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