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觅睿科技:主承销商关于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觅睿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5年12月4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2026年1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58号)。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拟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0号)(以下简称“《发行注册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证公告〔2025〕8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北证公告〔2023〕5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发行与上市》(北证公告〔2024〕16号)、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规定,国信证券对觅睿科技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进行核查,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报告。
一、战略配售方案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核查
(一)战略配售方案
1、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1,360.5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5,442.1827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36.05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0.00%。
2、战略配售对象的选取标准
本次发行中,战略投资者选择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资质以及与发行人战略合作关系等因素,主要标准包括:
(1)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
(2)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
(3)经发行人股东会审议通过,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
(4)最终战略投资者不超过20名。
结合《管理细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选取国信资管觅睿科技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觅睿科技资管计划”)、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资本”)共2名战略配售投资者,均符合以上选取标准。
3、参与规模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承诺认购股数及限售期安排如下:
| 序号 | 战略投资者的名称 | 承诺认购股数(股) | 限售期安排 |
| 1 | 国信资管觅睿科技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300,550 | 12个月 |
| 2 | 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 | 12个月 |
| 合计 | 1,360,550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