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分析 >   正文

安徽志盈船务公司因船舶进出港未依法报告被吴淞海事局罚款4400元

导读:安徽志盈船务公司因船舶进出港未依法报告被吴淞海事局罚款4400元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安徽志盈船务有限公司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吴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相关处罚决定已正式生效,涉事企业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罚款缴纳,相关违规记录也将同步纳入其海事领域信用档案。

该处罚事项将对安徽志盈船务有限公司的海事业务合规评级产生直接影响,后续其相关船舶的进出港作业审批流程将被纳入重点核查范围。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安徽志盈船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BF4N
违法案由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1012000621-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肆仟肆佰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01
作出处罚机关吴淞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全量信息清晰可查,涉事主体安徽志盈船务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BF4N,违法案由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12000621-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肆仟肆佰元整,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1日,实施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吴淞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提示各航运相关企业需严格落实船舶进出港报告义务,主动规范自身运营行为,避免因合规疏漏影响正常航运作业开展。


天眼查数据显示,安徽志盈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0日,法定代表人张志尹,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12人,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吴小街镇天辰医药大市场3号楼7层1号。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首次持股日期
1张志尹80%8002032-06-302020-10-20
2张振勇20%2002032-06-302026-07-01


点评分析
本次安徽志盈船务收到海事部门4400元小额处罚,事由为旗下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未按新规履行报告义务,属于合规流程类疏漏,未涉及重大安全隐患。该处罚金额极低,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现金流及行业资质造成实质负面影响,仅需督促相关船舶完善进出港报备流程即可完成整改。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