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平南县富越船务公司因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违规被珠海海事局罚款1680元 海事处罚公示倒逼航运企业规范设备运维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平南县富越船务有限公司因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未按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存在输入信息不准确且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报告的违规行为,被珠海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信息已通过官方渠道完成公示,相关违规行为涉及内河航行船舶的核心安全设备运维合规要求,将直接影响该企业的海事监管信用记录,提醒相关航运主体严格落实船舶安全设备日常巡检与故障报备义务。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平南县富越船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L048 |
| 违法案由 |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032060027-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2 |
| 作出处罚机关 | 珠海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为平南县富越船务有限公司,其触发处罚的违法案由为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32060027-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5*******L048,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2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珠海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平南县富越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8月16日,法定代表人黄日富,所属行业为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2人,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平南街道瑞雁小区东湖时代广场47幢2层E单元211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黄日富 | 100% | 100 | 2029-08-27 | 2019-08-16 |
综合点评
本次平南县富越船务有限公司因船舶AIS系统违规被海事部门处以千元级小额罚款,属于内河航运领域的常规合规警示类处罚,未触及核心经营资质,不会对企业日常航运业务开展造成实质性冲击。该处罚也为企业敲响合规警钟,督促其完善船舶设备运维机制,规避后续更严重的安全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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