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连云港博邦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因船舶设施状况与证书不符被大沽口海事局罚款3万元 海事部门严打海上安全违规行为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连云港博邦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因船舶、海上设施的实际状况与持有的证书、文书不符(2026版)相关违法行为,被大沽口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为对该企业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企业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海事相关业务办理的信用核验环节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连云港博邦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A53J |
| 违法案由 | 船舶、海上设施的实际状况与持有的证书、文书不符(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2092000075-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3 |
| 作出处罚机关 | 大沽口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全要素信息明确,被处罚主体为连云港博邦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涉事违法情形为船舶、海上设施的实际状况与持有的证书、文书不符(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2092000075-1-1,处罚执行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该企业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A53J,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3日,本次处罚的实施机关为大沽口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公开完整的处罚信息,进一步强化海事领域合规经营的警示效应,督促相关航运及船舶服务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船舶与海上设施状态始终符合法定证书文书要求。
天眼查数据显示,连云港博邦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3月28日,法定代表人陈诗琪,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8人,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29号902室。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陈诗琪 | 100% | 200 | 2020-12-31 | 2019-01-15 |
点评分析
连云港博邦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因船舶及海上设施实际状况与所持证书文书不符,被大沽口海事局依据相关法规罚款3万元。该处罚直指企业合规管理漏洞,警示其需尽快核查设施状态、更新对应文书,避免后续影响日常运营资质,也为同行业企业筑牢合规操作的红线意识。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