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吴梅因内河通航水域作业未按规定备案被泰州海事局罚款4000元 海事部门严管内河通航作业备案合规性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吴梅因在内河通航水域开展相关作业时,未按照2026版相关规定要求履行备案程序,被泰州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为对吴梅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其海事领域行政信用记录,对后续其在内河通航水域相关作业的资质核验、备案审批环节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吴梅 |
| 违法案由 | 在内河通航水域进行有关作业,不按照规定备案(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92010625-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130*******8124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3 |
| 作出处罚机关 | 泰州海事局 |
本次泰州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吴梅,违法事实为其在内河通航水域开展相关作业时未遵守2026版管理要求履行备案义务,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92010625-1-1,最终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的处罚决定,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130*******8124,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落款日期为2026年9月3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泰州海事局。海事部门也借此公示提醒所有在内河通航水域开展相关作业的主体,严格落实备案等通航安全管理要求,共同维护内河通航秩序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吴梅成立日期2020年12月7日,法定代表人吴梅,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东台市溱东镇罗青路22号*。
事件点评
本次泰州海事局对自然人吴梅作出的4000元内河作业未备案处罚,属于海事监管领域的常规行政执法案例,严格契合现行水上通航安全管理相关法规要求。该案例也为内河通航水域作业相关市场主体敲响合规警钟,提醒相关从业者严格履行法定备案义务,规避不必要的合规成本与信用记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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