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湖北利川华海通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获20年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业务运营资质落地
9月7日消息,国家能源局信息显示,湖北利川市华海通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获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机关为华中能源监管局,许可证书状态为正常。这意味着该公司已具备依法开展电力业务许可证的许可资历。
| 信息类别 | 具体内容 |
|---|---|
| 企业名称 | 湖北利川市华海通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2802557014143U |
| 许可类别 | 发电类 |
| 许可证编号 | 1052226-01451 |
| 许可证核发机关 | 华中能源监管局 |
| 许可证书状态 | 正常 |
| 许可证核发日期 | 2026/09/07 |
| 有效起始日期 | 2026/09/07 |
| 有效到期日期 | 2046/09/06 |
许可信息显示,湖北利川市华海通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2802557014143U,对应的许可证编号为1052226-01451。该许可证于2026年9月7日核发,有效期限自2026年9月7日起至2046年9月6日止。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杨东华 | 52% | 2600万元人民币 | 2010-06-18 | 2024年08月16日 |
| 2 | 杜硕文 | 25% | 1250万元人民币 | 2010-06-18 | 2024年08月16日 |
| 3 | 恩施市汇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3% | 1150万元人民币 | 2010-06-18 | 2024年08月16日 |
以下为湖北利川市华海通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近期获得行政许可情况:
| 序号 | 决定日期/有效期自 | 截止日期/有效期至 | 许可文件编号/文书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决定/许可机关 | 许可内容 |
|---|---|---|---|---|---|---|
| 1 | 2026-03-31 | 2099-01-01 | 起17鄂Q30239〔26〕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利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6-03-31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新登记422802-20260331-01350 |
| 2 | 2025-06-17 | 2027-06-16 | 利规地字第4228022025YG0018569号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利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利川市忠路水电站项目(地块四) |
| 3 | 2017-05-15 | 2019-05-15 | 鄂林审准〔2017〕406号 | 利川市忠路水电站建设项目 | 湖北省林业局 | 意利川市忠路水电站建设项目 |
| 4 | 2015-09-06 | 2017-09-05 | 利发改产业〔2015〕21号 | 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利川市新建溪水电站项目核准的通知 | 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 | 新建溪水电站主要任务是发电,规模为五等小(Ⅱ)型工程,装机总容量2MW。主要枢纽建筑物有:渠首无坝取水建筑物、引水发电建筑物、发电厂及升压站等建筑物。 |
| 5 | 2015-07-01 | 2018-09-01 | 恩施州水利发〔2014〕127号 | 恩施州水利水产局关于利川市忠路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利和湖泊局 | 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生产类项目一级标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
| 6 | 2012-10-25 | 2017-10-25 | 鄂环审【2012】214号 | 湖北省利川市忠路水电站 |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 于湖北利川市华海通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欢迎影响评价文件重新审批;建设项目批准后超过五年方决定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审核 |
此外,相关关联企业湖北利川市华海通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历史处罚信息如下: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事由/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单位 | 处罚日期 |
|---|---|---|---|---|---|
| 1 | 利自然资罚(2025)4号 | 违法占地 | 1、责令你公司十五日内将非法占用的利川市忠路镇合力村11组856.94m2集体土地在十五日内退还给利川市忠路镇合力村村民委员会;2、限你公司十五日内拆除非法占用利川市忠路镇合力村11组488.07m2集体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具体为:棚房占地面积227.32m2、硬化空地占地面积260.75m2。3、没收你公司非法占用利川市忠路镇合力村11组368.87m2集体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具体为:棚房占地面积147.80m2,硬化空地占地面积221.07m2。4、对你公司非法占用利川市合力村11组856.94m2集体土地按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8569.40元。 | 利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5-01-10 |
| 2 | 利自然资罚〔2025〕5号 | 湖北利川市华海通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立项,建设忠路镇木坝河水电站项目。由忠路镇政府出面,征收八圣村3组土地613.88㎡,用于该项目建设,但该公司未摘取该地块。于2017年在八圣村3组修建框架结构厂房一栋,后又于2017年租赁忠路镇合力村11组集团土地856.94㎡用于忠路电站项目临时生活区用地,当时建设有砖砌棚房、硬化地面等建构筑物。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 | 1、责令你公司十五日内将非法占用的利川市忠路镇八圣村3组613.88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退还给利川市忠路镇人民政府;2、没收你公司在非法占用利川市忠路镇八圣村613.88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新建的框架结构厂房一栋;3、对你公司非法占用利川市忠路镇八圣村3组的613.88平方米土地按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6138.80元。 | 利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5-01-10 |
本次湖北利川市华海通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获华中能源监管局核发的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标志着其正式取得发电业务的法定准入资质,完成了电力运营全链条合规闭环的核心环节。该许可证有效期长达20年,覆盖2026年9月至2046年9月,当前证书状态正常,为企业长期开展并网发电、参与区域电力市场交易、获取合规经营相关的金融与产业资源提供了刚性监管背书。在国内电力监管体系持续强化发电业务准入合规核查、中小水电项目规范化运营要求不断升级的行业背景下,该资质的落地既是企业补齐合规短板的关键成果,也为区域存量发电项目完成合规性确权、释放长期运营价值提供了典型参考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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