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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迎光因未按船舶检验证书载明航区航行被大连海事局罚款2500元 海事局依法公示处罚结果

导读:闻迎光因未按船舶检验证书载明航区航行被大连海事局罚款2500元 海事局依法公示处罚结果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闻迎光因存在未按照船舶检验证书载明的航区航行、停泊、作业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大连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依据相关海事及行政处罚领域法律法规,最终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的处理决定,该处罚信息已按规定完成公示,相关违法主体的海事作业合规记录将同步受到本次处罚的直接影响。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闻迎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03*******221X
违法案由未按照船舶检验证书载明的航区航行、停泊、作业(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3012060048-1-2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09
作出处罚机关大连海事局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主体为闻迎光,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船舶检验证书载明的航区航行、停泊、作业(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3012060048-1-2,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1303*******221X,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三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9日,本次处罚的实施机关为大连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相关处罚信息,进一步强化海上航行作业的合规警示作用,引导各类海事活动参与主体严格遵守船舶航行相关规范,保障海上通航秩序与作业安全。


点评分析
本次海事部门针对涉事个人未按船舶检验证书载明航区航行的违规行为作出2500元罚款,是严格落实海上交通安全监管要求的常规执法动作。相关主体需及时整改合规,严格对照船舶检验证书要求开展航行作业,规避后续同类违规风险,保障海上航行作业安全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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